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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二十六)验收合格意见的公示

2018-07-26 18:28:46 来源:奇台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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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奇台县扎实完成自治区整改方案(序号二十六)销号工作,根据昌吉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转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制度》文件要求,现对(序号二十六)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和地下水用水量两项指标的落实、管理。

二、 整改责任单位

奇台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奇台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批复》,严守“三条红线”指标,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水利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强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的统筹管理、优化配置井电双控,围绕“创建节水型社会、强力整改问题、服务奇台县经济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提升水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

2018年区、州下达奇台县用水总量控制在62856万立方米农业用水54748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0014万立方米;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32842万立方米。地下水较上年压减9850万立方米,对我县农业生产影响较大,任务艰巨,2018年3月9日奇台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了2018年奇台县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根据区、州下达的用水总量指标调整了2018年农林灌溉用水定额,2018年农业灌溉定额由上年的390立方米降低到370立方/亩,账外地和机动地由上年的200立方/亩降低到100立方/亩,防护林300立方/亩,退耕还林灌溉定额降到180立方/亩,国有农用地不予配水,撂荒面积达13.74万亩。根据2018年1月水政办工作人员到乡镇供电所提供的2017年农业单井用电量,井电双控核算出单井的每度电的提水量,核算出2018年单井的水量指标和电量指标。

2018年4月12日77365hh出台了《2018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方案细化了各项用水指标。2018年6月28日,奇台县已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中期评估报告,对各项用水指标进行了评估,上半年各项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撑,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用水。

2018年7月25日,昌吉州水利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验收小组对我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二十六)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奇台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726日至2018年81日,共7天。

受理部门:奇台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994-7212438

联系地址:奇台县环保局

邮编:831800

:昌吉州奇台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二十六整改内容公示表


昌吉州奇台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二十六整改内容公示表

自治区

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二十六

自治区水利厅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力,没有按要求及时下达各地(州、市)水资源总量指标,并在2016年度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中避重就轻,未将农业用水量、地下水用水量等2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范畴

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和地下水用水量两项指标的落实、管理。

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和《2018年昌吉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将农业用水总量、地下水用水量灌溉定额重要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和每个单井上。

已整改完成

2.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2018年奇台县农业用水总量严格控制指标5.4748亿m3以内地下水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指标3.2842亿m3以内。

 

已整改完成

3.落实“昌吉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评比方案”用水总量、农业用水量、地下水用水量、用水效率4项指标,

已整改完成


责任编辑:谢剑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