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 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索 引 号 | QT001/2018-000081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名 称 | 关于增加 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
主 题 词 | 取消 行政 事项 | ||
文 号 | 奇政发〔2018〕39号 | 发文日期 | 2018-05-28 13:18:28 |
发文单位 | 77365hh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奇台产业园区管委会,准东将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昌州政发﹝2016﹞143号)要求,经奇台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2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增加行政许可事项10项、变更(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4项、合并行政许可事项2项。调整后,县本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09项。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关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增加、取消和调整后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程序,提高管理效能。
奇台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