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个庄子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个庄子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镇工作
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我镇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工作,切实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州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监管促发展、安全惠民生”理念,以发展和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建设为重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完善“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管理模式,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监管,全面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可控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放心”。
二、创建目标
1、监管体系健全。健全“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全程监控、全面监测、全员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2、主体责任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的标准化生产、禁用违禁药物、产销档案建立等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3、标准化生产普及。绿色标准化生产有序推进,绿色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0以上%,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4、投入品监管有力。镇域内农资经营网络健全,全面落实农资购销索证索票、经营台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等制度;加强农资监管信息录入及监管,农资产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农资经营红黑榜制度建立,协助农业局进行假劣农资案件查处,查处率达到100%。
5、将镇域内现代农业示范园、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户等生产主体纳入到监管平台,初步实现农产品可追溯;
6.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
7.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宣传力度,营造公共参与和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8.农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工作任务
1、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责任。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主任及镇监管人员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管责任。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全镇的监管工作队伍。镇监管办确定2名专(兼)职监管人员,主要负责拟定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本镇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监管、检测和服务工作。在每个村每村设立1名协管员(一般由主管生产的村委会副主任担任),主要负责本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农业投入品监管、宣传落实上级安排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政策和任务,及时向上级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信息。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设立内检室或确定1名内检员,负责本企业、合作社生产或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要求,以重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贸市场为对象,建立农产品产地追溯制度。
3、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标准化生产、禁限用投入品使用、产销档案建立、产品质量控制、污染物治理、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主体责任。镇政府与生产经营者签订“一对一”监管责任书,督促业主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做到业主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健全、管控制度完善、责任分工明确、管理措施到位。主要农产品批发经营管理者对进入交易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检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检验准出、准入制度。
4、建立投入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农资店的管理,农资店100%纳入奇台县农资监管平台,建立农资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绿色专柜销售制度。要求每个农资店按照追溯平台要求录入农资购销信息,实现监管信息化。配合县农业执法大队对农资市场的进行检查,对违规经营和遭群众举报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积极推行绿色标准化生产。把绿色标准化生产作为农业技术推广和特色产业开发的方向,加强绿色标准化知识的培训学习,建立以示范、培训、咨询为主要手段的推广网络。结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一喷三防”和畜牧养殖等项目,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开展动植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所有基地负责农产品质量的管理、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所有的生产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积极引导和协助企业、合作社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协助农业局进行“三品一标”管理,扩大认证农产品生产规模,农产品生产企业制定《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绿色标准要求合理使用规定和安全间隔期,全面建立投入品和生产档案。
6、切实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健全检测室,配备药残速测设备,配备检测人员,全面开展产地检测,通过检测为监管和生产提供依据。在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实行自荐或委托检测,严格市场准入。
7、配合农业执法大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建立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档案,联合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定期组织对基地、生产企业、农贸市场、投入品市场开展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8、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镇监测站要把各项制度建设作为实施监管的依据,完善创新生产主体备案、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包装标识、市场准入、检查记录和监管档案等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遇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能够妥善处置。
四、时间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25日—5月1日)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向县农业局上报创建有关材料。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1日—9月30日)
召开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各村各单位根据创建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各项工作。
3、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10月1日—31日)
各村各单位按照创建目标任务,认真做好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创建工作档案。
4、总结、申请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日—30日)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相关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初验,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资料、整改提高、邀请县上对我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强化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国家、区、州、县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精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安全生产规程,大力推介优质农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努力提高我镇农产品知名度。树立典型,及时总结宣传不同领域的措施、经验和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协作配合。各村、各站所要落实责任,各负其责,抓好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村级协管员的管理和培训,要积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的各项任务,扎实做好创建工作,确保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
3、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将把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镇工作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镇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即时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站所、村给予通报,并计入年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