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
索 引 号 | QT001/2017-00111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审批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 | ||
主 题 词 | 审批 奇台县 处理 处置 项目建设 建设用地 请示 | ||
文 号 | 奇政发〔2017〕130号 | 发文日期 | 2017-11-15 17:49:00 |
发文单位 | 77365hh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政府网 |
昌吉州人民政府:
我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项目拟占用国有土地11.3256公顷(农用地)。目前,已完成用地前期准备工作,经我县认真审查,该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指标占用我县2017年农用地转用指标,不占用耕地,征地补偿标准将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恳请州人民政府审核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为盼。
妥否,请批示。
77365hh
2017年11月15日
(联系人:刘东,1389966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