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棠园50号楼3单元101住户,我在2016年冬天给县镇府写了一封关于海棠园楼房的信,信写完后只来了一个电话就没有回音了,现在窗子处风就大的,窗外的防护和防盗栏还是么装,望县镇府能进快处理。
刘先生(署名): 你好,你关于《楼房》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安排质监站与奇台县方正房产公司取得联系,房产公司和施工企业实地查看情况,由于冬季不具备施工安装条件经施工单位与业主协商于2018年4月20日之前处理完毕,业主也表示同意。后期我局会继续督促施工单位为业务安装防护栏。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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