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乡2018年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建立农田地膜回收综合利用工作整改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好我县农田地膜回收利用工作,结合《昌吉州两清两美一绿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和《新疆地膜管理条例》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法加强农田地膜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在全县全面推广使用耐候期则要大于180天的0.01毫米厚度农田地膜。全面开展废旧农田地膜回收利用,力争农田地膜回收率达到2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田地膜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减小地膜利用面积,控制玉米,食葵等作物的地膜利用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工作,经乡党委和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古城乡农田地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占良 政府乡长 副组长:斯拉木 副乡长, 朱万军 武装部部长 成 员:热依汗古丽 乡农科人员 努尔买买提 乡畜牧办负责人 刘晓刚 乡农机站负责人 玛利亚木 乡环境保护干事 蔺建忠 果园村主任 刘忠元 古城村主任 朱国荣 南湖村书记 倪喜 八家户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斯拉木(兼),办公室副主任:朱万军,工作人员从各相关站所人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人员配置、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切实加强对农田废旧地膜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明确职责 各村委会和各站所:积极配合贯彻落实《条例》的宣传工作,利用农闲“科技之冬”走家串户,全面加强《条例》的宣传普及,提高农牧民知晓率,增强农田地膜使用者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动员辖区内农民群众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各站所各村委会要按照包村领导和住村干部监管到村组、村委会主任具体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做到全覆盖”的原则,做到宣传到位、监管到位、动员到位,依法指导督促、组织回收和交售废旧农田地膜。 乡环保办、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站、畜牧办、林业站:负责农田地膜使用、废旧农田地膜回收利用及污染防治监管,定期监测评估农田地膜使用及其污染情况;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开展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宣传,推广有利于回收的覆膜方式以及早期揭膜等新技术,新型光解膜技术使用和推广应用,科学降低农田地膜覆盖度;依法查处不符合(DB653189-2014)《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地方标准在我县销售和流通的地膜,并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宣传工作。负责环保领导和干事依法查处弃置、掩埋、焚烧农田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开展以案说法,发挥震慑作用;农机站负责地膜使用、废旧农田地膜回收利用机械的推广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村委会、各有关站所要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定期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农田地膜,废弃掩埋焚烧废旧农田地膜的违法行为,共同做好废旧农田地膜治理工作。 (二)强化培训宣传。当前即将进入冬季“科技之冬”培训期,农业、农机、畜牧,环境保护等站所技术人员加大培训。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村委会、各站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2018年农田地膜管理工作,同时,将该工作列入相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此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奖严肃追究责任。鼓励群众对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农田地膜,弃置、掩埋、焚烧农田废旧地膜等行为进行举报。